各市、縣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機構: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《安徽省最低工資規(guī)定》(省政府令第272號)和《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規(guī)章的決定》(省政府令第307號),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(fā)展狀況,經省政府同意,自20233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,請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。

 


 

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

2023119日??

附: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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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ah.gov.cn/public/1681/564210091.html